高雄市6楼以上既有公寓大厦成立管理组织 首次完成报备者最高补助7万元

【很角色时报谢富益/高雄报导】为鼓励高雄市6楼以上既有公寓大厦成立管理组织,市府工务局于去(112)年6月就已公告补助计画,今(113)年仍持续补助,只要是在112年6月16日至113年11月30日完成首次向区公所报备者,可在113年11月30日前向该局提出补助申请!

工务局表示,为协助本市6楼以上既有公寓大厦(84年6月28日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公布前取得建造执照)成立管理组织,已公告「113年度高雄市6楼以上既有公寓大厦首次成立管理组织补助实施计画」,只要是首次报备且在112年6月16日至113年11月30日由区公所完成报备者,在113年11月30日前向该局提出申请即可请领补助,补助金额以总户数级距核定补助,最高补助7万元,补助申请文件可至该局建筑管理处-公告事项 (https://build.kcg.gov.tw/)查询及下载。

工务局表示,依高雄市公寓大厦辅导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公告1年后大楼如仍未成立管理委员会或推举管理负责人,可处罚大楼区分所有权人最高5万元的罚锾,若已成立管理组织而未向区公所报备者将对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管理委员或管理负责人可处罚最高3万元罚锾,请尚未成立管理组织之大楼应尽速成立,以免受罚。

另外,该局今(113)年度将委托专业厂商辅导高雄各辖区大楼成立管理组织,若大楼尚未成立管理委员会或管理负责人,如有辅导及补助成立管理组织相关问题,可电洽该局建筑管理处第六课黄先生(3368333转2426)。

113既有大楼成立管理组织首次报备补助图卡。(高雄市政府工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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