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貪杯飲酒仍騎車 上班途中遭警攔查送辦

【很角色時報謝富益/高雄報導】鹽埕警分局建國四路派出所員警於昨(22)日11時00分許巡經鹽埕區北斗街與北端街口,發現一名男子(吳OO、50歲)騎乘機車搖晃便上前攔查。

員警攔查後,發現吳男身上飄散陣陣酒氣,警方欲對其實施酒測,過程中吳男頻頻使出假吹氣、中斷吹氣等方法欲規避酒測,甚至還想拒絕酒測,但警方告知拒測要罰鍰新臺幣18萬元,且累犯要加倍罰鍰,最後吳男才配合實施酒測,經酒測後已超過法定標準值,將其逮捕帶回派出所偵辦。

據了解,吳男五年內已經第二次酒駕,當時吳男要前去上班,但上班前與朋友聚會一時貪杯喝啤酒,隨後竟存著僥倖心態,就直接騎機車上班,未料遭警方攔查,且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值,最後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鹽埕警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在酒精還沒代謝完便行車上路,勿心存僥倖,請善用代駕或搭乘計程車,並養成飲酒不駕車的習慣,以免觸法且造成意外發生,以確保自身及用路人之安全。

聚會貪杯飲酒騎車上班遭警攔查送辦。(高雄市鹽埕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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