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营新科立委为劳工推出「劳动基准法七大修正」

【文、图 /很角色时报黄钰婷/立法院报导】今(29)日蓝营新科立委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由国民党立委牛煦庭、吴宗宪、黄建宾,游颢,为劳工共同推出「劳动基准法七大修正」,派望可以提升劳工各方面保障,尤其是修法的重点于「试用期法制化」、「自愿离职强迫禁止」、「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发给义务」、「欠薪通报义务」、「欠薪得强制执行」、「休假召回成本补偿」及「天灾劳工退避权」等新修正制度。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指出,目前劳基法对于劳工试用期中并无明文规定,修法将新增《劳基法》15-1条。牛强调,劳工试用期是为了辅助劳工适应新职场环境,但现在有很多雇主不只没有提供职训和考核,导致雇主利用试用期,而占劳工便宜,因此建立试用期法制化,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雇主必须在试用期提供劳工职训,帮助劳工快速适应职场。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表示,修正《劳基法》第17条及第19条,禁止雇主强迫或诱骗劳工签属自愿离职书,若劳工非自愿离职,雇主不可拒绝发给非自愿离职证明书,以利劳工顺利请领失业给付。

国民党立委游颢则强调指出,修正《劳基法》第27条及第27条之1,旨在解决雇主恶意欠薪及恶性倒闭问题,雇主不仅有未按时给付薪资的通报义务,主管机关在雇主欠薪时,也有强制执行的法源依据。

国民党立委黄建宾提出,《劳基法》第40条修正案,要求雇主于劳工休假时紧急召回出勤,应负担召回劳工的交通费等额外成本,包含车票、机票及其他支出,避免雇主滥用紧急召回,让劳工能安排假期活动;劳基法第40条之1则新增劳工退避权,当天灾导致劳工通勤有危险性时,劳工可拒绝出勤,以保障劳工权益。

最后,国民党立委牛煦庭表示,这次修法是集合四间立委办公室研究能量推出的大部法案,修法的范围涵盖入职、在职、离职等各个劳动阶段,通过后可望提升劳工权益保障;未来法案一读后也将会积极联系社福卫环委员会召委协助排审法案,尽早审查,尽早通过。


图/国民党立委黄建宾(左起)、吴宗宪、牛煦庭、游颢,记者黄钰婷摄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