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修正民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杜绝融资公司高利贷

【文、图 /很角色时报黄钰婷/立法院报导】今(30日)民进党立委郭国文、钟佳滨、林宜瑾、陈素月、赖惠员共同召开记者会,针对近期立法院高度关注的融资乱象,尤其业者以巧立名目方式,规避法定利率16%上限,造成债务人无力偿还,因此多名绿委联合提案修正「民法第205条条文草案」,明定相关规费、违约利率应纳入共同计算,杜绝高利贷乱象。

目前《民法》规定约定年利率上限不得超过16%,但郭国文委员指出,部分融资公司,借由订定高额手续费、代办费用、延迟金、违约金等其他名目费用,来规避《民法》漏洞,郭国文委员认为应该优先修改《民法》修改为:相关规费、违约利率应纳入共同计算,不管订定任何名目,总额上限不得超过16%。

郭国文委员强调,既然中租敢对外这样放话,那一定不会反对此修法案,因为对他们影响不大,同样是融资行为,银行需要受到高度监管,但融资公司却几乎毫无管控,因此民进党林宜瑾委员表示,除了提案修法外,也请行政院尽快指定主管机关,才能推动定型化契约范本,借此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郭国文(图/黄钰婷)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图/黄钰婷)

民进党立委陈素月(图/黄钰婷)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图/黄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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