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保单解约 民怨不断法院不堪负荷 立院修订办法

(很角色时报记者黄钰婷/立法院报导)保单是要保人的资产,因此保单可作为债权人强制执行的标的,造成很多民众在名下已无财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提出强制执行保单解约,取得保价金,立院今(9)日通过临时提案,把伤害险、健康险等保障型险种先排除,针对一般储蓄型险种才适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9)日邀请司法院、法务部及金管会、财政部、行政院主计总处、财团法人法律扶基金会等相关单位列席就「强制执行保单解约偿债未符比例原则纷争频传乱象如何解」来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全案起源于最高法院大法庭在2022年12月裁定,保单是要保人的资产,因此认为保单可作为债权人强制执行的标的,因而造成很多民众在名下已无财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提出强制执行保单解约,取得保价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邀请司法院等相关单位列席就「强制执行保单解约偿债未符比例原则纷争频传乱象如何解」来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记者黄钰婷摄影)

司法院秘书长吴三龙指出,根据司法院统计从去年1月1日至今年3月止,各执行法院依声请人,声请向寿险公会查询债务人投保资料,共计已达23万4090件,核发扣押命令者,至少有3万4680件,而已遭强制执行保单的案件已有8712件,全国共有21家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所设于(士林地院),其余19家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所设于(台北地院),多数集中于士林地院、台北地院,此类债权之强制执行,也已让二院不堪负荷。

民进党立委沈发惠指出,民事大法庭裁定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保单申请强制执行后,除了法院不堪负荷之外,民怨也大增、保险公司及保险公会的负担也跟着增加、民意代表接受陈情的案件的增加。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长黄玉垣则指出,已在4月26日通函各分署办理原则,包括开始执行债务人寿险契约前应函请保险公司提供该寿险契约是否具有医疗、健康险性质或有无医疗、健康险附约等;另外,执行寿险契约权利前,也应确认是否有其他对义务人损害较少的财产(例如存款、股票、薪资等)可以执行;预估解约金扣除手续费后在10万元以下的寿险契约,不宜扣押及执行。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主席民进党立委钟佳滨说,则要求司法院会同金管会保险局、法务部执行署、寿险公会,以保单类型、解约金为界,将部分保单排除强制执行范围;另外应针对保单强制执行制定执行参考原则,并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报告。

会议中,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庄瑞雄、陈俊宇、吴思瑶、林楚茵,以及国民党立委吴宗宪、罗智强提出临时提案指出,为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维护保险保障功能,以司法院107年8月7日函颁的刑事案件量刑及定执行刑参考要点的例子,建请司法院会同金管会保险局、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寿险公会根据保单类型、解约金订定排除范围,并设定一定金额以下解约金、理赔金不得扣押及执行等项,制定保单强制执行参考原则。

民进党钟佳滨立委。(记者黄钰婷摄影)

金管会保险局长施琼华说,还在讨论,当初有讨论到解约金部分,没讨论到理赔给付问题,而当时有算一个金额,大概是新台币10万元,但有一定前提,就是要把伤害险、健康险等保障型险种先排除,针对一般储蓄型险种才适用。经在场立委讨论后,通过此临时提案。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