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改革法案 陈其迈:应符合585号释字精神且经公开充分讨论

很角色记者黄思慈高雄报导

针对立法院审议调查权及听证权等国会改革法案内容引发的纷争,高雄市长陈其迈指出,当年版本提案是依循大法官会议585号解释文,符合程序性规定,调查权和听证权都在此架构下规范,而国民党版本不但立法院调查权未排除宪法保障之独立机关及行政特权,相关罚则还涉及刑法,已违反585号解释意旨。他认为,法案涉及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及民众权益之互动,应在符合宪政秩序的前提下,经过公开且充分的讨论,才能符合程序正义并获得民众的支持。

陈其迈认为,今日国民党版的争议点在于没有在委员会中进行实质讨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修改五个法,不仅没有程序正义没有,也没有社会沟通。在有立委接连泄漏国防、外交机密的情况下,在野党的国会改革版本让民众更加忧心。

陈其迈补充表示,当年民进党(尤美女)版本则是遵照释字585号的解释,让修法内容合宪,对违反听证或调查权只处以行政罚锾。

陈其迈强调,当年连署版本跟现在国民党版本,两个版本对于国会调查权的规范范围不同、程序不同,我们赞成国会推动改革,也支持听证权、调查权的法制化,但不赞成蓝白此次有违宪之虞的立院扩权。

陈其迈表示,国会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对于法案的内容,应该要在表决前有公开且充分的讨论,让社会大众能完整的了解立法过程,才能化解民众疑虑并落实主权在民的宪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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