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筑物外墙安全诊断检查及申报办法修正条文通过 保障公共安全不遗漏

【记者王怀文/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于(十九)日正式通过了对「台北市建筑物外墙安全诊断检查及申报办法」的修正条文,旨在提高建筑物外墙安全管理,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次修正条文经市政会议通过后将正式生效。

建管处表示,台北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第31条之1明定领得使用执照达一定年限或外墙饰面具风险之建筑物,其所有权人、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或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办理外墙安全诊断检查及申报义务,以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于该条第五项授权北市府都发局应就上开建筑物诊断检查及申报等事项订定相关规范,市府乃于109年2月4日订定「台北市建筑物外墙安全诊断检查及申报办法」,并通过第三、四及七条的修正案。

其中与社区居民权益最相关的第四条部分,根据统计数据,自104年受理外墙饰材剥落通报案件屋龄达30年以上有1573件,占95.2%,屋龄未满15年仅4件,占0.2%,修正后的条文将取消满15年建物的申报要求,改为满30年以上建物须办理首次申报,至屋龄满50年办理第二次申报,往后每10年申报一次,以符合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及外墙剥落案件的风险程度,也避免申报过度频繁增加社区财务负担。

建管处长虞积学强调,修正条文中明确规定,对于未达申报之建物,如其外墙饰材发生剥落,将由台北市建筑师公会进行现场勘查认定,并列管要求修缮完成,方可解除列管。逾期未完成者将处以6至30万元罚锾并得连续处罚。如在一年内有二次达危险等级之剥落事件,也将要求依据本办法规定检查及申报,以确保建筑物的公共安全,避免因修法调整而造成任何遗漏或疏失。

台北市政府将积极配合修正条文的实施,全力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民众如欲进一步了解申报办法及申报补助等相关讯息,请至台北市建筑管理工程处网页,点选建物外墙安全专区中,查询申报相关规定及申请表格。

原始新闻来源 台北市建筑物外墙安全诊断检查及申报办法修正条文通过 保障公共安全不遗漏 台湾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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