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酒驾悲剧重演 初审通过累犯公布姓名照片且连坐最重罚1.5万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10年内第2次酒驾累犯者,新增公路主管机关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条文;若酒驾者经酒测后超标,年满18岁同车乘客处新台币6000到1.5万元罚锾。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酒驾和毒驾者累犯,应吊扣汽车牌照2年,若因肇事致人重伤,则依现行行政罚没入车辆。

为防止酒驾者改开租赁车,已规避没入车辆规定,初审通过条文明定,租赁车业者已告知处罚规定义务,若驾驶仍违规酒驾,则依照酒驾规定处罚加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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