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等單位會勘查核界址問題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旗山區旗尾段67-1號界址前後不一致,嚴重損害地主和民眾權益問題,高雄市新聞傳播職業工會旗山分會長向旗山地政事務所陳情,該所函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等單位4日會勘,釐清界址疑義。

旗山地政事務所主任沈洸洋負責盡職,對該項陳情案極為重視,昨親率測量課員至現場會勘,屏東林管處旗山工作站44林班管理員劉心慧和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官員會勘結果,旗山地政所測量課員指稱,因72年測量儀器沒有現在衛星定位儀準確,可能會有偏移情形,如果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和相鄰的林班地主管官署沒有異議,他們會重新測量定界。

林務局之前申請鑑界時,旗尾段67-1地號原測界址一處竟差向北北東偏移565公分,另一處差356公分,北邊地界往北北東偏移570公分,差距極為離譜!因該處建築用地,是地主於民國72年向國有財產局申購,國有財產局官員明確表示,申購範圍必須以原有建物為丈量基準,地主偕同旗山地政事務所鑑界人員於國有財產局官員在場督導下鑑定申購範圍界址,地主並一直保留原有建物牆壁不敢拆除,以留供日後或許地界有爭議時為憑證。

該申購案經丈量、評審、公告等法定程序完備後,旗山地政事務所於民國72年11月15日登錄為旗山鎮旗尾段0067-0001地號丙種建築用地,面積579.00平方公尺。地主於民國78年改建房屋,並保留原有磚瓦房屋圖像及牆壁留存至今備查,昨日三個單位於現場勘查放領前留存的四周圍建物牆壁。會勘後,林務局官員沒有異議,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官員表示,因電腦上看不到72年放領時資料,他要回去翻查當時放領的檔案資料後再處理。

圖說 旗山地政事務所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屏東林管處等單位官員會勘旗尾段67-1號老建築,釐清界址疑義。 (黃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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