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号绿洲」屋顶违建案 高雄市工务局强调绝无偏袒

(图摘自东森新闻)
有媒体质疑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处理「六号绿洲」顶楼违建有失偏袒,工务局说明,针对其顶楼违建分两部分,南侧雨遮部分,经该局于108年4月10日依法查报在案,并已由行为人于108年4月23日自行拆除予以结案。

另北侧铁皮构造、及南侧砖造围墙部分,本局于108年3月25日依法查处在案,虽属101年4月1日以前所兴建既存违建,惟依平面图说所示该处应属避难平台,故前由工务局列入排拆。后因属高空作业施工不易且空间狭小,且目前针对其屋顶避难平台是否得依《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篇》第99条、《高雄市建筑物免变更使用执照办法》第5条之1等规定变更为屋顶平台乙事,现行为人与市府仍诉愿中,故本案俟诉愿决定后再行后续处置。

工务局强调,本案违建部分皆已依法查处,目前系针对法令修法前即已存在建筑物对于现行法令适用部分尚待厘清中,并将于诉愿确定后依相关规定办理,并无报载偏袒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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