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通过「大学法」修正案 保障新住民升学

立法院昨(26)日三读通过大学法第25条条文修正草案,教育部将会依此授权规定,针对新住民配偶升学名额、资格、方式等事项,邀集相关部会、团体及大学共同研商并订定配套子法。教育部表示,各类特种生的升学规定,向依其特性提供适合之升学方式,以外加名额及不同升学管道办理,不会影响国内学生升读大学机会与权益。

教育部表示,目前新住民配偶来台至归化期间,约4至8年,未归化为我国国民前,若符合侨生或外生等境外学生身分规定,可循外生或侨生升学管道,以其当地国高中学历、修业成绩等表现就读我国大学。但归化后,因已不具外国学生或侨生身份,其升学方式与国民相同。

教育部强调,新住民配偶归化后,虽与外国学生同样未在国内接受教育,惟其所受教育内容与国内一般学生不同,若循一般学生升学管道,将增添其难度。鉴于现行制度致使新住民归化前与归化后之升学管道具相当差异,为协助新住民不因国籍归化我国,致影响其升读大学之权益,立法院三读通过委员提案「大学法第二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增列特种身分学生类别。教育部未来将会依此授权规定研订配套子法,为其提供适当衔接升学管道,鼓励不同教育背景的新住民配偶有机会持续进修、升读我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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