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提升防疫措施 即日起暂停旅行业组团赴港澳旅游(不含转机)

一、为有效防疫确保国人健康,交通部观光局自即日起至2月29日暂停旅行社组团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旅游(不含转机)。观光局表示,为防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前已宣布自2月1日至2月29日暂停旅行业组团前往中国大陆地区旅游(含转机前往其他地区旅游),配合疾病管制署提升港澳地区旅游疫情等级为第二级,亦暂停旅行社组团到港澳旅游。但不含中转港澳到其他地区。

另为保障参团旅游消费者权益,该局与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及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商定针对前揭参团旅客解约退费原则,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4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4条)办理,以保障国人及旅客自身安全与权益;另旅客参团前往其他国家地区旅游者,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3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3条)办理。

二、交通部观光局将持续配合疾病管制署相关防疫作为,并视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发布之疫情讯息综合评估,随时调整相关事宜,亦嘱各带团领队随时注意参团旅客身体状况并通报,以维护国人身体健康与安全。

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针对自中港澳地区入境资讯如下:
(一)国人:
1.自2月6日起,有中港澳旅游史者,需居家检疫14天。
2.申请获准至港澳入境者,需自主健康管理14天。
(二)中国大陆人士:暂缓入境。
(三)港澳人士:自2月7日起,入境后需居家检疫14天。
(四)外国人:自2月7日起,14天内曾经入境或居住于中国、香港、澳门的外籍人士,暂缓入境。
(五)上述措施将视未来疫情状况调整更新。
相关资讯可参阅疾管署网站,或拨打免付费防疫专线1922(或0800-001922)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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