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不用办停驶或报废税金停征

【记者黄山高高雄报导】自用汽机车牌照税每年4月1日开始征收,为期1个月,至4月30日止,车主如车辆不使用,可先办理停驶或报废,结清欠费,即可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税金支出。

旗山监理站杨财惠站长表示,汽车或机车排气量超过150cc,除每年4月份须缴纳牌照税外,7月份也须缴纳汽燃费,车辆如果不使用,建议车主可将号牌及行车执照缴回监理机关,办理停驶或报废,同时结清积欠的违规罚锾、汽燃费及牌照税(计算至停驶或报废前一日),停驶期间或报废后,即免征燃料费及牌照税。

杨财惠提醒车主,如车辆办理停驶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年,逾期会被注销牌照,须重新领牌,才能再行驶(停驶超过3个月,复驶另须临时检验合格),办理车辆报废,则无法再申领牌照使用。一旦办理「停驶」或「报废」后,车辆仍无牌照行驶道路者,依法将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

图说 车主如车辆不使用,可先办理停驶或报废,结清欠费,即可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税金支出。 (黄山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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