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学年度第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

【记者千翼报导/图 : 高雄市政府】

111学年度第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即日起受理申请至10月14日止。高雄市政府劳工局表示,补助简章及申请表可直接向劳工局1楼服务台、训练就业中心各就业服务站台,或各区公所索取,亦可由劳工局网站、劳动部网站下载。

本项补助采通信申请或线上申请,补助额度为公立高中职(含五专前3年)每名4,000元、私立高中职(含五专前3年)每名6,000元、公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每名1万3,600元、私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每名2万4,000元。另申请人符合独力负担家计条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且均符合补助规定者,补助标准按上述补助标准加给20%;同时符合者,以加给20%为限。

申请资格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自91年1月1日以后离职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至111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业,且失业期间达1个月以上(即111年9月14日以前失业者),并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者。或劳工于111年10月14日已就业,惟于前一年内(即110年10月14日至111年10月13日)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且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仍得申请。2.申请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148万元以下。3.申请人于111年10月14日以前,未请领劳工保险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4.申请人子女就读国内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有正式学籍。

在疫情期间为提升劳工朋友就业率,劳工局除了加强办理就业媒合服务外,也提供各项就业关怀及补助讯息,希望协助失业者减轻其子女的学费负担,不致影响下一代的求学之路。民众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洽询07-81246135转134王先生,亦可电洽劳动部免付费服务电话: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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