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千翼报导/图 : 高雄市政府卫生局】
为打击食安民生犯罪,高雄市政府卫生局111年1月21日配合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指挥侦办,稽查人员兵分二路会同食品药物管理署南区管理中心及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查获业者涉嫌窜改标示、贩售贮存逾有效日期及无中文标示之违规食品,卫生局现场立即封存涉案食品375项,共计1009.901公斤,并完成监督销毁,经查产品主要贩售给本市及外县市贩售商及零售散户,全案已由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卫生局说明,本案系111年1月21日在检察官指挥下,启动高雄民生安全平台相关机关共同查缉,分别于营业登记地骑楼及仓储贩售地查有疑似改标示、逾有效日期及无中文标示之违规食品及2项输入未经核准进口的药品,并于营业登记地及仓储贩售地分别查有电脑、标签贴纸、印表机、标签清除剂等疑似改标工具,相关证物已由检警单位查扣。卫生局已立即将涉嫌食品全数封存并销毁,以防范流入市面贩售。
卫生局强调,按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规定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并按同法第49条第2项规定移送侦办;贩售无中文标示食品者,涉违反食安法第22条第1项规定,依同法第47条第1项第8款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百万元以下罚锾。按药事法渉违反第82条第3项过失输入禁药、第83条第3项过失贩卖禁药规定,由地检署侦办。
卫生局呼吁食品业者,务必遵守法令规定,切勿以身试法,并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看清有效日期,若发现有逾期贩售等情事,可拨打7134000转食品卫生科反映,共同监督食品安全。
卫生局与检警合作查获百宥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贩售及改标逾期食品仓储贩售地稽查
卫生局与检警合作查获百宥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贩售及改标逾期食品仓储贩售地2楼
卫生局与食药署现场封存涉案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