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国道1号北向230.5公里A2交通事故案,说明如下

一、 一部营业曳引车(驾驶苏男、73年次)于本(111)年10月11日8时55分许,在国道1号北向230.5公里,疑似因精神不济操作不当,先撞击外侧护栏后再撞击内侧护栏而肇事。
二、 本事故驾驶人受伤(擦挫伤)送云林若瑟医院诊治,其酒测值待检测。
三、 本大队呼吁用路人,行车上路前务必养足精神,双手握方向盘专注开车,注意自身精神状况、勿疲劳驾驶,如有精神不济之状况,请尽速进入服务区或离开高速公路休息,以维自身及他人行车安全。

 

记者宋德威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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