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贸易局重申:出口标示皆依照现行规范办理

【记者千翼报导/图 : 关务署脸书】

有关媒体称经济部不反对改标,并会协调关务署等说法,经济部澄清表示,出口我国产制货品应依据我国货品输出管理办法规定标示,或以同义之外文标示。业者办理出口通关时,海关将会查验标示是否符合规定。相关工作都依法处理,所谓不反对、将协调海关等说法并不正确,经济部及财政部关务署皆依法办理相关工作,规范行之有年,业者也都很清楚。

至于如果厂商出口货品到中国大陆有遭陆方海关挡关要求标示中国台湾,或要求文件应加注中国台湾之具体个案,经济部则说明,厂商可提供关别、进口商、报关行、产品名称等相关资讯给经济部贸易局,以利财政部关务署洽中国大陆海关联络点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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