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共同公布市售「全自动咖啡机」检测结果

【记者谢慧真报导/图 : 标准检验局】

鉴于媒体曾报导相关调查结果,国人平日最常选择的饮品65%是咖啡,相当于每3人中就有2人平常会喝咖啡,又在家里喝咖啡则有65%。为确保市售「全自动咖啡机」的安全性,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合作,于111年购买12件不同厂牌型号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品质项目」全数符合规定,「商品检验标识」有1件不符合。

标准检验局说明,「商品检验标识」不符合之商品(项次11,不符合情形为商品验证登录识别号码漏印「R」字轨),该局将依「商品检验法」第59条第1项规定通知业者限期改正标示,若届期未改正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标准检验局指出,「全自动咖啡机」商品列属应施检验范围,应完成检验程序后,始得运出厂场或输入,另对于市场上流通之商品,该局每年度均订有市场检查计画,针对具危害高风险应施检验商品执行市场购样检验,倘发现该类商品不合格时,即派员追踪调查不合格原因,并作成访谈纪录后依相关法规处理,以双重把关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标准检验局呼吁,厂商应落实商品之安全性及标示之正确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及安全,并提醒消费者选购「全自动咖啡机」时应购买有贴附「商品检验标识」之合格商品。

「全自动咖啡机」项次11(商品检验标识-漏列R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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