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公布市售「全自動咖啡機」檢測結果

【記者謝慧真報導/圖 : 標準檢驗局】

鑑於媒體曾報導相關調查結果,國人平日最常選擇的飲品65%是咖啡,相當於每3人中就有2人平常會喝咖啡,又在家裡喝咖啡則有65%。為確保市售「全自動咖啡機」的安全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於111年購買12件不同廠牌型號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有1件不符合。

標準檢驗局說明,「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之商品(項次11,不符合情形為商品驗證登錄識別號碼漏印「R」字軌),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全自動咖啡機」商品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時,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全自動咖啡機」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合格商品。

「全自動咖啡機」項次11(商品檢驗標識-漏列R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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