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估选举人1,930万人 全台设置1万7,648处投开票所

【记者林伟呈报导/图 : 中选会】

中选会及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今(18)日发布111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公告,主委李进勇表示,本次选举共有9种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定于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举行投票,投票时间从上午8点起至下午4点为止,预估选举人数将近1,930万人,将选出1万1,023位地方公职人员,并预计在全国设置1万7,648处投开票所,动员超过30万选务工作人员,期勉全国选务人员齐心协力办好这次选举及修宪复决公投。

今日中选会发布111年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及县(市)议员选举公告;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则发布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长、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民代表及村(里)长选举公告。选举公告内容包括选举种类、名额、选举区之划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时间及竞选经费最高金额。

中选会说,候选人登记日期从111年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提醒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选举候选人,办理候选人登记时需附公职候选人财产申报表,且候选人财产申报资料将于审定候选人名单之日上网公告1年,请相关公职候选人正确填写,并于登记时缴交。

此外,针对立法院于111年3月25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增订第1条之1条文修正案,中选会定于111年11月26日,与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日举行投票。

主委李进勇表示,此次修宪复决具有公民首度行使修宪复决的历史意义,我国宪法历经7次增修,皆由国民大会通过,11月26日将是中华民国史上首次修宪复决交付公民投票,决定18岁、19岁的国民是否可以拥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特别呼吁国民年满20岁,踊跃行使公民的权利,并且拒绝贿选的诱惑,勇于检举,共创清明、干净的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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