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新法 禁公共场所穿「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

(记者吴冠贤报导)日前日本正式排放核处理水,引发中国不满,反日情绪高涨,北京当局近日推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明确要求民众在公共场合不能穿「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且新版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中,要求中科院院士不得参加各类应酬活动,并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无关的学术意见。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8月底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报导,草案经过多次修改,其中第34条针对与英雄烈士和中华民族精神有关的破坏行为订出罚则,讨论度最高。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违者处10日以下拘留,或300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1.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2.1万元)罚款。

官方并未说明何谓「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但去年8月在江苏省苏州市,一名中国女子穿和服拍照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带走,质疑其穿和服的打扮是「煽动民族仇恨」,在网上曝光后引起许多争议;不仅如此,也有人曾穿日本军服被检举,或是南京办夏日祭典挨轰,被迫取消活动。

另外,据澎湃新闻报导,新版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在8月公布。与旧版相比,新版增加了「禁止行为」章节,包括禁止以院士名义参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学部和学术团体、学术期刊以外活动;禁止参加各类应景性、应酬性活动;禁止参与设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学术活动场所;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等。

穿着和服在苏州淮海街上的coser女孩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带走。(图截自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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