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植物种在大楼阳台? 雄警再破栽种大麻场

(记者林韦呈报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侦六队与刑事警察局侦查第八大队侦查第二队于日前共同接获线报,指称有人在鼓山区某住宅大楼内种植大麻,经报请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宇股游淑玟检察官指挥侦办,当场在屋内查获大麻植株与栽种器具等证物,及时遏止大麻成品流入市面。

经查王姓嫌犯承租新成屋大楼,藉以掩人耳目,涉嫌于国外网站购买大麻种子后,陆续购入栽种器具,并透过网路自学技术,在阳台搭起大麻生长棚架,利用培养土进行「土耕法」栽种,成功栽种出大麻植株3株,警方搜索查获大麻植株、及相关的专业栽种器具与设备罪证确凿,全案将王嫌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高雄地方检察署侦办。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鄢志豪呼吁,大麻毒品在我国属第二级毒品,制造、运输、贩卖第二级毒品者可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单纯施用亦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另施用大麻毒品会产生被害妄想、错觉、幻觉、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造成记忆、学习与认知等危害,年轻朋友切勿因好奇心驱使而轻易尝试,以免误人误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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