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过路检点 吐舌挡酒测 四度酒驾仍遭逮

(记者李丽华报导)冈山分局前峰派出所员警日前执行酒驾拦检时,发现宋姓男子(62年次)骑车行经路检点迟疑不前,便立即予以拦查。

据宋男向警方表示,下午3点多在卡拉OK店,喝了几瓶台湾啤酒,没有喝很多。但经员警对其实施酒精浓度测试,还不时吐舌头试图阻挡酒精测试,然经酒测,仍超过法定标值,当场遭到警方逮捕,依法究办。

另查宋男在近二年已有酒后驾车二次移送纪录,十年内三次,却未记取教训。依据刑法及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酒驾未肇事的刑责从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汽机车驾驶人10年内第2次酒驾,加重罚锾机车驾驶9万元、汽车驾驶12万元,若是第3次以上,则依前次所处罚金额加罚新台币9万元并吊销驾照及公布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另加重同行者连坐处分最高新台币1万5千元罚锾。

冈山分局呼吁「酒驾零容忍」,警方持续强力取缔酒驾,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避免肇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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