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路冰店有沙門氏菌檢出 衛生局勒令停業併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款

(記者李麗華報導)衛生局於7月13日至7月17日,陸續接獲本市醫院通報民眾吃冰後身體不適疑似食物中毒案件,累計就醫人數共11人,其中有4人持續腹瀉等症狀收治住院,目前症狀均已緩解,尚有2人住院治療中。

經調查前述11人均於六合路某冰店食用冰品後出現身體不適,該店7月13日未營業,衛生局於7月14日即前往現場稽查,現場發現地板破損且髒污不潔、垃圾桶未加蓋、未依法完成食品業者登錄、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紀錄等多項衛生缺失,已責令業者停業1週至7月21日並確實改善;屆期業者若未依法改善者則依同法44條第1項規定命其歇業或停業並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7月14日當場抽驗八寶冰品、刨冰清冰食品檢體及刨冰器具塗抹拭子環境檢體,目前八寶冰檢體已檢驗出沙門氏桿菌陽性,該檢體亦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菌量未超標)、大腸桿菌等。此外,衛生局亦陸續採集3名廚工及8名個案檢體,住院患者亦檢出沙門氏桿菌陽性反應,檢體同步送中央疾病管制署檢驗中,俟人體檢體及食品環境相關檢體最終檢驗結果進行綜合研判,倘經檢出病原性微生物認定為食品中毒案件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衛生局已掌握患者健康狀況並將持續追蹤後續檢驗結果,依法處辦。

高雄市六合路冰店沙門氏桿菌食物中毒案後續說明:

衛生局截至晚間22時為止,共計23人因症就醫,八寶冰食材與患者檢體均檢出沙門氏桿菌,事證明確,本案將依食安法41條第1項第4款,勒令停業併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款,後續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派員現場稽查並要求停業改善。(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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