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电动车临停优惠任务完成 10月1日恢复一般费率收费

(记者李丽华报导)台南市目前电动车辆路边停车可享汽车前2小时半价、机车当次半价优惠措施已实施满5年,基于实施期间已达成阶段性鼓励电动车辆使用效果,为兼顾停车资源公平分配及使用者付费原则,该优惠措施将功成身退,台南市电动车辆路边停车将自112年10月1日起恢复原公告费率收费。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局长王铭德指出,市长黄伟哲相当重视环保议题,台南市政府响应国家发展绿能运具政策,自107年起实施电动车辆路边停车汽车前2小时半价、机车当次半价优惠措施,至今已满5年,依据交通部统计,实施期间台南市电动汽机车登记自107年15,745辆,至111年成长为59,394辆,5年间增幅达3.8倍,可见该优惠措施已达成初步鼓励成效,经参酌双北、桃园、高雄等直辖市已逐步取消电动车停车优惠措施,并考量本市停车资源有限,为符合公平分配原则,自10月1日起电动车辆路边停车将恢复依原公告费率收费,以符使用者付费精神。

交通局表示,为持续优化绿能运具使用便利性,本市在办理停车场委外经营时,将要求业者于平面或立体停车场设置5%、10%充电格位,预计114年全市充电桩可达600支以上;此外智慧路边停车计费系统亦将持续盘点合适区位建置60支智慧停车收费充电桩,俾积极营造电动车友善环境及停车服务。

台南市电动车临停10月1日恢复一般费率收费。(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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