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3年有线电视基本频道收视费用不调涨

(记者谢富益报导)

高雄市政府公告「113年高雄市5家有线电视各项收视费用」之基本频道收视费不调涨,维持与112年相同;装机费、复机费、移机费、分机费等费用,酌予调整。

新闻局指出,高市府有线电视费率审议委员会于今年12月共召开2次会议,经委员仔细审阅各业者提报之收视费用申报表、营运绩效与规划、财务与获利状况、家庭支配所得等因素,并参酌各县市政府公告收费标准,本市费率委员会决议113年度基本频道收视费用上限,维持与112年相同;另本市费率委员会整体考量原物料与人力成本,对装机费、复机费、移机费、单一分机费等费用,酌予调整,期许业者能提供消费者更优质之收视服务。

高雄市113年5家有线电视业者每月基本频道组收视费用上限介于新台币450元至550元,装机费1000元,复机费800元,室内移机费500元、室外移机费800元,单一分机费在主机装设时200元、主机装设后500元;而本市社会局登记有案之低收入户享有免收收视费等各项费用之优惠,另长期订户则享有优惠,季缴、半年缴、年缴等用户可享优惠折扣。

新闻局提醒市民,113年各项收视费用生效日期前,如系统业者已与订户订有契约,其原收费低于市府公告各项收视费用者,应依原契约所定价格收视至契约期满。此外,业者亦得视区域特性、社区规模等市场状况,与订户双方协议更优惠之收视价格。

图说-高雄市政府公告「113年高雄市5家有线电视各项收视费用」之基本频道收视费不调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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