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农、信兴蛋品公司拒不提供进销单据并坚不吐实 有流向不明及以次充好疑虑 卫生局依法各裁处400万元 并于9月13日移请高雄地检署侦办

(记者魏正赐报导)高雄市卫生局说明,经农业部提供资料协助稽查,衞生局多日比对,台农、信兴蛋品公司之进口蛋品(巴西、泰国、澳洲、美国、菲律宾、土耳其)自112年3月至9月计有壳蛋502.8万颗及提供信兴蛋品公司加工用途蛋326.1万颗, 共828.9万颗由该二公司向中央畜产会买断。惟经本局多次约谈2家公司,信兴蛋品公司表示中央畜产会交付的蛋全数作为洗选壳蛋贩售,前述326.1万颗加工用途蛋流向不明。以一般业界从运送到洗选合理损耗约15-20%估算,至少应有663万颗洗选蛋出厂,扣除台农供货某大型通路商之数量238万颗(核有单据)落差极大。惟信兴蛋品公司和台农蛋品公司无法提供完整进销与报废单据,蛋品流向不明数量高达425万颗。

基于前述事证研判,虽所供应之蛋品均为符合原有效期限,然而蛋品流向可能影响全国消费者权益及蛋品市场甚钜,已违反食安法第9条、第41条暨第47条、第48条规定,两公司各裁处罚锾400万元;另经厘清信兴及台农蛋品公司系向畜产会以买断828.9万颗后,经多次约询仍坚不吐实,疑有以次充好的诈术、效期标示涉虚伪标记获取利益之嫌,依刑法第255条及339条于9月13日移请高雄地检署侦办。

信兴蛋品/台农蛋品公司进口蛋品进销货流程。(高雄市卫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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