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车不及酿祸这下惨了 前镇警呼吁驾驶人保持安全距离

(记者李丽华报导)21日下午,高雄前镇分局获报前镇区中山四路发生交通事故,经草衙派出所、前镇分队前往处理,现场为3部自小客车发生碰撞(分别系32岁高男、61岁董男、39岁薛男驾驶),初步了解,三部车当时均沿前镇区中山四路快车道北上直行,至肇事地,高男驾驶之车辆因煞车不及,前车头追撞董男自小客之后车尾,再往前推撞到薛男之后车尾。

第一部车之驾驶人高男未受伤、乘客擦挫伤送医;第二部驾驶人董男及乘客擦挫伤送医,第三部车驾驶人薛男未受伤。经查本件交通事故驾驶人均无酒驾情事,详细肇事责任由交通大队进行后续分析研判。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4条1项「汽车在同一车道行驶时,除拟超越前车外,后车与前车之间应保持随时可以煞停之距离」,违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8条1项1款「不依规定保持前、后车距离」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前镇分局呼吁,驾驶人行车时应随时留意周遭车流状况,随时注意车前状况,保持前后安全距离,以确保广大用路人安全。

图说:3部自小客车发生碰撞。(高雄市前镇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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