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慶生嗨翻天 警方將依影像違規事實告發

(記者魏正賜報導)12日在楠梓區德惠與加仁路口,有行人因慶生在道路上違規影像貼文社群臉書。

影像中行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第1項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楠梓警分局將持續加強行人違規取締,呼籲用路人使用道路時,應確實遵守交通法令規定,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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