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窃盗遭警送办 法院通知未到被通缉 又被同一个员警逮到 摇头叹「这么刚好」

(记者黄思慈报导)男子涉嫌窃盗案因未至法院说明而遭通缉,却遇到了早已锁定他的员警,男子被告知通缉一脸震惊,警后将他依窃盗通缉罪移送法办。

112年7月22日早上8点,五甲派出所警员吴欢行经凤山区忠诚路与福祥街口时,见一部脚踏车迎面而来,「这不是自己找了好几天的通缉犯吗?」随即上前拦查确认蔡男(63岁)在112年7月4日因窃盗案件被高雄地检通缉。

一切就这么刚好,当吴欢以无线电呼叫支援时,路上正好一部五甲派出所巡逻车行经及载上车,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蔡男被告知通缉一脸震惊,后来才说他有时候睡公园所以可能没收到传票,全案依窃盗通缉罪移送地检侦办。

凤山分局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民众切勿以身试法,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传票,务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说明,以免遭到通缉,成为警方追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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