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充当诈骗车手 首日上班取款遭警查获

(记者李丽华报导)盐埕分局七贤路派出所于本(7)月24日接获陈姓男子(68岁)报案,指称其误信网路投资广告,因察觉有异,疑遭投资诈骗,立即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了解,陈男于6、7月间因听信诈骗集团话术,误信投资现金至某投资公司购买股票可获取高额利润,陆续面交五次共计损失新台币376万元,而昨(26)日陈男又接获诈团成员再次要求汇款,就依指示于17时许至盐埕区建国四路某超商,约定面交新台币35万元,警方遂于现场埋伏守候多时,见时机成熟终顺利将出面取款颜姓犯嫌逮捕归案,并现场查扣投资公司的存款凭证收据、员工证、现金新台币5500元及手机等证物。

另警方于颜嫌查扣的收据中,发现还有一名张姓女子(73岁)误信网路投资遭骗新台币200万元,据警方了解,颜嫌因无业且缺钱花用,趁暑假打工赚钱,并透过网路接触诈骗集团,和诈团成员分工并担任取款工作,未料此次第一天上班到超商面交取款,不仅薪水尚未拿到,途中就遭警方查获,全案依涉嫌诈欺罪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带案移送侦办。

盐埕警分局提醒,暑假期间正是打工、求职旺季,诈骗集团也渗透其中,看准年青人社会经验不足,透过各种方式与网路平台刊登「轻松赚钱」、「工时弹性」等求职广告诱骗加入,往往沦为诈团的人头帐户或同伙,警方提醒,打工族应征时应提高警觉,小心防范诈骗集团借机骗取存摺、提款卡、身分证等个人重要证件,并应详加查证求职公司,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查扣投资公司的存款凭证收据、员工证、现金新台币5500元及手机等证物。 (高雄市盐埕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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