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見妨礙交通上前勸導 一查竟是通緝犯

(記者吳冠賢報導)18日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員警巡經小港區漢民路與明芳街口時,發現黃姓男子(56年次)牽腳踏車違停於該路口,警方立即上前勸導,經查證身分赫見黃嫌為嘉義地檢署發布之通緝犯,黃嫌不僅拒測且拒絕上銬,與警方拉扯致使員警手腕擦傷,警方仍依法將其逮捕並解送歸案,全案詢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於18日11時許,黃嫌牽著腳踏車橫停在漢民路與明芳街口之停止線上,與人打招呼,警方巡邏經過,見有妨礙交通之虞,上前勸導之際,經查確認黃嫌為嘉義地檢署發佈之通緝犯,於逮捕過程中,因黃嫌抗拒上銬且與警方拉扯,致使員警左手腕破皮受傷、黃嫌手背破皮受傷,雙方並無大礙,警方仍依法當場將黃嫌逮捕,全案詢後將黃嫌解送歸案,並依妨礙公務移請偵辦。

小港警分局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為維護治安絕對嚴正執法、打擊犯罪;同時呼籲民眾如遇有不法情事請立即撥打110,提供警方犯罪情資,共同守護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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