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见妨碍交通上前劝导 一查竟是通缉犯

(记者吴冠贤报导)18日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员警巡经小港区汉民路与明芳街口时,发现黄姓男子(56年次)牵脚踏车违停于该路口,警方立即上前劝导,经查证身分赫见黄嫌为嘉义地检署发布之通缉犯,黄嫌不仅拒测且拒绝上铐,与警方拉扯致使员警手腕擦伤,警方仍依法将其逮捕并解送归案,全案询后依妨害公务罪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于18日11时许,黄嫌牵着脚踏车横停在汉民路与明芳街口之停止线上,与人打招呼,警方巡逻经过,见有妨碍交通之虞,上前劝导之际,经查确认黄嫌为嘉义地检署发布之通缉犯,于逮捕过程中,因黄嫌抗拒上铐且与警方拉扯,致使员警左手腕破皮受伤、黄嫌手背破皮受伤,双方并无大碍,警方仍依法当场将黄嫌逮捕,全案询后将黄嫌解送归案,并依妨碍公务移请侦办。

小港警分局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为维护治安绝对严正执法、打击犯罪;同时呼吁民众如遇有不法情事请立即拨打110,提供警方犯罪情资,共同守护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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