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打破獲私行拘禁洗錢水房  逮捕28名集團成員 假投資詐術誆騙國人  洗錢金額逾2億6仟萬元

(記者吳冠賢報導)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以下簡稱南打)於110年底接獲情資,有詐欺集團在FB刊登借貸廣告,以LINE加好友等方式,讓投資人加入「承恩投顧」、「吾古豐登投資」等虛假投資公司群組,再以投資虛擬貨幣獲利豐厚等餌,吸引投資人下載安裝假冒知名券商的惡意APP後,一步步詐騙投資人匯款,初步清查有47名被害人受騙。調查後掌握以盧姓犯嫌為首的詐欺集團,將洗錢水房設在高雄市仁武區,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經發動數波拘提搜索行動,將盧姓犯嫌等28人,依刑法詐欺、洗錢防製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調查發現該詐欺水房集團分工層次明確,收購人頭帳戶來進行洗錢犯罪;層層轉匯後再派出車手提款上繳;為避免人頭帳戶阻礙匯款,指派旗下成員將人拘禁在日租套房嚴加看管;遇有不從者,甚至會施以辣椒水、電擊棒等方式傷害恐嚇,直到帳戶遭警示後才放行。

統計自110年底起,該集團洗錢金額逾新臺幣(下同)2億6仟萬餘元,專案小組自去年迄今起發動數波拘提、搜索行動,共計查獲犯嫌28人,查扣賓士、BMW自小客車各1輛、手錶2支、戒指、點鈔機、教戰記事本、銀行存摺、人頭帳戶資料及租用人頭帳戶合約書1批、黑莓卡1批、監視器主機、筆記型電腦、手機15支、刀械棍棒1批、K盤1個、MDMA毒品2包(毛重共22公克)等贓證物。

刑事警察局呼籲,詐騙手法隨時勢不斷變異推陳出新,民眾務必提高警覺,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用語多為詐騙。更要提醒民眾,洗錢防製法第15之1及之2修正案已公布施行,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收受帳戶或帳號,亦不得將自身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違反者可處以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處罰。

證物集中畫面。(南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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