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完庭了馁 违规男通缉遭逮又吞上万元罚单

(记者李丽华报导)三民二分局鼎金所警员陈弘旗于112年9月20日8时许担服巡逻勤务,巡经鼎力路与鼎金后路时,见一名男子骑乘机车未依规定两段式待转,立即拦停盘查身分。

经了解,林姓男子(29岁)夜班后欲返回住处,途中贪图方便未两段式待转,经盘查发现其骑乘注销车牌上路,且又为桥头地检署于112年8月25日发布之诈欺通缉犯,当场逮捕并解送归案。

另未依规定两段式待转,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1项第2款,可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使用注销车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4款,可处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机车并当场移置保管及扣缴其牌照。

警方呼吁,行驶道路的车辆,应依各现行法令规定领用牌照,勿存侥幸心态以身试法,否则不仅面临交通罚单,还需负刑责,并呼吁驾驶人务必遵守各项法令规定,以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通缉犯未依规定两段式待转遭拦查。(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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