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車禍後肇事逃逸遭警火速帶返法辦 一查竟為酒駕

(記者李文賓報導)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所於今(13)日02時4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於建國二路與站西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到場發現郭男(20歲)駕駛自小客與王女(49歲)騎乘普重機擦撞且女子倒地受傷,經被害人表示另有一部汽車肇事後逃逸,警方後於中山一路上發現肇逃者為游男(32歲),現場將游男帶返所,經酒測後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移送偵辦。

經了解,郭男、王女分別駕駛自小客與普重機沿站西路北往南行駛,於站西路近建國三路口停等紅燈時,遭游男駕駛自小客車由站西路北向南追撞,游男未留置現場處理,自行離去,導致郭男頸部挫傷及王女脊椎雙腳擦挫傷,王女送高醫,郭男自行救醫,郭男與王女意識清楚,酒測值為O,另游男經酒測後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移送偵辦。

另游男酒駕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同)第35條(處3萬元以上至12萬元以下罰鍰)、第62條第4項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處3000以上至9000元以下罰鍰)、無照駕駛違反第21條(處6000元以上至1萬20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違反第53條(處1800元以上至5400元以下罰鍰),本分局均依規定製單舉發。

三民一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飲酒後勿心存僥倖貪圖一時方便而酒駕上路,以免害己害人。本分局對於酒駕零容忍,持續取締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行為,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以確保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交通事故。(高雄市三民第一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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