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許采蓁揭露旅行社詐騙 警:業務員擅自將款項自行花用殆盡

(記者吳冠賢報導)高雄市議員許采蓁今日陪同10多位受害者,揭露旅行社疑似詐騙案。謝姓受害人與25名團員於3月與旅行社購買5日越南遊行程,卻在前一周臨時被業務通知取消行程,後續雖拿回護照,卻沒有將59萬的團費退回。直到今日都尚未將團費退回。許采蓁表示業者應該對民眾負責,三民二分局偵查隊長則提醒民眾要慎選合法、合格旅行社,簽約繳費也都要有收據。

許采蓁議員召開「疫後旅遊傳詐騙,旅行社取消行程竟不退費」記者會。(記者翻攝)

受害者代表謝姓夫婦表示,他們於今年3月初和旅行社接洽購買越南5日遊行程,原定4月7日出發,卻在3月31日才告知因航班取消所以取消行程。事後要求旅行社將護照及團費退回,卻只收到護照,過程中雙方用line接洽,起先業務先表示會退費或找其他團補償。於4月16日時又表示會叫老婆協助匯款,之後開始不讀不回拒絕處理。

謝姓受害人拿出對話及匯款紀錄,消費收據清楚的寫刷卡紀錄是給該旅行社,但旅行社卻將責任全部丟給業務,至今仍然拒絕退還受害者團費。

劉姓受害人表示,他們一群熟識很久的老友要一起出去玩,還為此特別存錢,對行程滿心期待,最後換來的竟是一場騙局。實在很無助,現在只希望能把自己存的辛苦錢拿回來。

許采蓁表示若旅行社不知情,就是該業務預謀進行旅遊詐騙行為。但若旅行社知情卻拒絕退還受害者旅費,就是不負責任,不該讓消費者承受該公司內部的業務疏失。尤其很多人都趁著這一兩年存錢就只為了出國去玩。但不論是桃園的案例或是現在這樣的案例,都是利用民眾期待的心情,甚至都是針對高齡者,認為他們比較弱勢,就這樣利用它們騙取錢財,非常的可惡。

三民二分局偵查隊表示,日前接獲謝姓男子(72歲)報案,稱112年3月間向旅行社朱姓業務員(55歲)「越南超值峴5天旅遊」,並交付團費新臺幣19888元及帶團小費1500元,共現金21388元予朱姓業務員;然而於3月31日出團前,朱姓業務員卻告知無法出團,亦未退還費用,謝男遂對朱姓業務員提出詐欺告訴。

分局依規定受理並通知朱嫌到案,發現朱嫌將款項自行花用殆盡,未上繳予旅行社,且旅行社亦對朱嫌提出侵佔告訴,正由地檢署立案偵辦中,全案依以刑法詐欺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民二分局偵查隊強調,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並應確認洽辦者係旅行業相關從業人員。旅客與旅行社簽約前請務必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並宜向旅行社瞭解其營業狀況;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及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

受害者提供Line對話紀錄。(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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