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注销车牌遭拦检 竟查获K毒罪加一等

(记者谢富益报导)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副所长苏宇炫、警员林晏传于112年11月21日12时许担服巡逻勤务时,在三民区觉民路与平等路口,见一部自小客车悬挂迳行注销之车牌上路,随即向前拦查。

受检时,县姓男驾驶(32岁)神情异常慌张,辩称不知牌照已遭注销,然因使用注销车牌应依法扣缴牌照及保管车辆,警方在县男清点车内财物过程中,眼尖发现车内中央扶手置物箱中有一塑胶小瓶,瓶内竟装有第三级毒品恺他命(毛重2.2公克),即当场带回县嫌并查扣罪证,全案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裁罚。

另县男使用注销车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4款,可处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汽车并当场移置保管及扣缴其牌照。

警方呼吁,维护辖区治安责无旁贷,持续加强巡守,主动对可疑人车盘查,防制各类不法活动。

警员发现自小客车悬挂迳行注销之车牌上路,又在车内查获第三级毒品恺他命。(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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