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籍導演拍攝影片遺失Gopro 鹽埕警機智利用內建功能物歸原主

(記者黃思慈報導)鹽埕警分局七賢路派出所警員蘇靜苡、侯冠邦,前(22)日分別擔服18-20時值班、備勤勤務,於19時許接獲一名譚姓女子(24歲)報案,稱於鹽埕區大港橋拾獲一架Gopro運動相機及支架,員警立即受理報案。

經檢視相機上未貼有失主姓名,再經檢視影片內容猜想為某網紅所有,但員警查詢後未發現符合特徵之網紅,所幸員警想到Gopro運動相機內有名稱設定,經查看相機為韓文介面,經員警機智更改為中文介面後發現相機名稱為某韓國攝影公司,進一步利用臉書查詢粉絲專業而聯繫上失主李姓導演(58歲),最後李姓男子於昨(23)日早上7時許至派出所認領相機。

李姓男子表示,前日下午與其攝影團隊至大港橋拍攝影片,未料結束後不慎遺失Gopro相機,因為部分影片及重要資料都在相機內,讓李男相當懊惱,所幸讓民眾拾得,以及員警積極協助,讓相機失而復得,離去前男子和派出所同仁合照留念,隨後前往旗山繼續拍攝工作,而導演及攝影團隊透過旗山當地居民致電警察局表達謝意。

鹽埕警分局表示,警察服務不分國籍,員警運用技巧順利找到相機失主,無異是促進一件良好國民外交,值得讚賞,期許同仁盡其所能給予民眾關懷和協助,建立警察親民、愛民與便民的良好形象。

鹽埕警機智利用內建功能物歸原主。(高雄市鹽埕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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