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车窗遭毁损并窃取车内财物 警方调阅监视器已掌握特定对象积极查缉到案

(记者魏正赐报导)凤山分局成功派出所于112年11月19日1时许接获郭男(31岁)报案,称其将小客车停放在凤山区凯旋路上路边停车格,于18日23时许欲开车离去时,发现右前车窗遭不明物体毁损,另友人陈女放置在副驾驶座之LV长皮夹(价值:3万3000元)、LV零钱包(价值:1万2000元)、现金新台币3000元遭窃,共计损失4万8000元。
警方依规受理毁损及窃盗案,并通知鉴识人员到场采证,亦扩大调阅周遭路口监视器,目前已掌握犯嫌身分,积极查缉到案说明。
凤山分局呼吁,民众离开车辆将贵重物品随身保管,以避免成为窃贼的行窃目标,更有效地保障财产安全。

民众车窗遭毁损并窃取车内财物。(高雄市凤山警分局提供)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