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纠纷恐吓 适警巡经解围

(记者吴冠贤报导)11月26日5时10分许,董姓民众(65岁)在晨间运动行经觉民路时,因被卢姓男子(30岁)驾驶小货车吓到便挥手表达不满,卢男认遭挑衅持棍棒下车理论。

适逢三民第二分局阳明所解送人犯途经该处,董民遂拦车寻求协助,警方到场了解,卢男未有攻击或其他侵犯行为,董民不提告诉,惟卢男持棍棒下车作势恐吓,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1款,可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锾,全案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移请地方法院简易庭审理。

警方呼吁,民众如遇纠纷时,请保持冷静,立即拨打110报案,警方会立即前往协助。

行车纠纷恐吓 适警巡经解围 (高雄市三民第二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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