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電動車違規遭攔 身上竟有酒味 要酒測淡回「不差這一條」 結果GG了

(記者魏正賜報導)鳳山一名男子騎乘電動車右轉未打方向燈遭警攔查,員警聞到濃濃酒味,男子才坦承前一晚有喝高梁酒,經酒測已超過標準,男子只好乖乖到警局,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112年12月23日清晨5點,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趙宸寬、廖翊彤巡邏見王男(59歲)騎車自鳳山區大明路右轉瑞隆東路時未打方向燈,於是上前攔查。男子口罩還沒拉下,員警就聞到王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警方詢問他有無飲酒,起先王男否認稱「剛起床怎麼喝酒?」直到看到酒精檢知棒亮紅燈,才向警方坦承昨天晚上7點多喝了一小杯高粱,不知道代謝慢會有酒氣。當員警要對王男進行酒測時,王男見已無法躲了淡淡的說「測就測,不差這一條」,結果測出的數值果然超過法定標準,依涉嫌公共危險移送法辦。

鳳山分局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係屬於電力發動的「動力交通工具」,只要酒後騎乘微電車上路,酒測值超過0.25MG/L以上,亦依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

男子酒測已超過標準。(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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