糗大了!酒醉携水果刀行为异常 警依违反社秩法裁处

(记者林韦呈报导)高雄市一名58岁张姓男子,在前(27)日下午18时许手持水果刀,在旗山区延平一路某间超商附近闲晃,民众见状赶紧报案,警方到场时在张男身上未发现刀械,且询问现场民众,亦未目击张姓男子持刀,警方讯后仍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有杀伤力之器械者对其开罚。

警方到场查询,张男除了全身散发浓郁酒气外,亦坦承该水果刀是自己所有。(高雄市旗山警分局提供)

警方指出,该名张姓男子拿着水果刀在路上闲晃,目击的民众见状报警处理,警方获报后立刻到场,但张男除了全身散发浓郁酒气外,身上并未持有刀械,询问附近民众均无人目击张男持刀,警方因此调阅监视器,才发现他持刀行为,张男亦坦承该水果刀是自己所有。

旗山分局警方讯后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有杀伤力之器械者对张男开罚,并提醒民众若遇到类似情况,请拨打110报案,警方会立即派遣警力前往处置。呼吁民众勿持具有杀伤力之刀械或相关物品于公众场合闲晃,以避免造成民众恐慌、切勿以身试法。

男子手持水果刀,在旗山区延平一路某间超商附近闲晃,民众见状赶紧报案。(高雄市旗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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