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滋事快打警力到場處置依法究辦》

很角色時報黃思慈/高雄報導

113年1月28日16時4分許接獲報案,楠梓區藍田路上某商家內有民眾打架,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警力前往現場,經了解係因店內顧客酒後因眼神相互交集誤判對彼此不滿,衍生雙方徒手爭執。

雙方互不相識,僅因酒後眼神交集,誤以為雙方對彼此不滿,導致發生肢體衝突,警方抵達現場僅留被害人劉男(96年次)1人在場,經調取監錄影像未發現有持武器傷人情形,傷者身上雖無明顯外傷,為求慎重仍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

本分局秉持勿枉勿縱,暴力零容忍,已責由專人調取監錄影像鎖定涉案人身分,通知到案依法究辦。

圖說-113年1月28日16時4分許接獲報案,楠梓區藍田路上某商家內有民眾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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