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三路、二圣一路口交通事故

很角色记者苏小刀高雄报导

本分局于113年2月25日12时37分许接获通报车祸,需要警方协助,警方遂派员到场。经了解系黄男(45年次)、陈女(62年次)各自骑乘重机车沿凯旋三路南向北慢车道行驶,于上述案发时、地,黄男附载之整把扫把掉落地面,陈女前轮压到扫把而往右倒地摔出致肇事。黄男未受伤、陈女双手擦伤,自行就医;无人酒驾。

警方到场访查周遭,并调阅监视器佐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黄男载送货物掉落致发生事故,详细肇事责任待送交通大队初判。黄男载送货物掉落致发生事故行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1项第7款规定,「载运人客、货物不稳妥,行驶时显有危险」,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罚锾,并吊扣驾驶执照一年;另陈女仅领有轻型机车驾照,驾驶重机车,依同法第22条第1项第6款规定,可处新台币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苓雅分局呼吁,警方将持续宣导相关交通规则及安全驾驶观念,并针对各项严重交通违规行为加强取缔告发,以维护市民交通安全。

图说-凯旋三路、二圣一路口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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