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初中生冷血残杀同学被刑拘 都是留守儿童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一名13岁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并填埋。3月11日小光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竟是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该案犯罪手法极其残忍,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造成多处致命伤后,埋尸家附近几百公尺左右,并在当天将受害者手机余额全部转出。过后三名加害者量继续正常上课,甚至误导警方,主犯在证据确凿时仍矢口否认。

嫌疑人的行为与幼小年龄形成了强烈反差,而杀人手法之残暴在网上引起挞伐,希望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呼声。

据新京报16日报导,在案发现场埋尸地点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公尺,蔬菜大棚内杂草丛生,埋著少年的坑长约1公尺,宽约60公分,已被填平。东、西、南三面被麦田地包围,北面紧邻村民家。三名犯罪嫌疑人也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均在外务工,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一起。

3月11日,受害者家属收到肥乡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案由是「故意杀人」。据报导,3名初中生死曾多次欺凌死者,课余时间被多次锁在厕所旁的劳动间小屋;犯案时三人分工合作,有人回家拿铁锹,有人控制被害人,有人在大棚门口望风,明显「有预谋,分工明确」,且犯案手法相当残暴,死者不仅被铁撬打死,脸部甚至被打得血肉模糊,最后遗体是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

 

邯郸警方逮捕张某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由邯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肥乡区公安局联合侦办。

本案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满12岁、未满14岁。另据澎湃新闻报导,小光的姑姑王女士告诉表示,小光的妈妈和奶奶因悲痛过度已住院,三名嫌疑人均是小光同学,其中一名还是小光的同桌。

法律学者表示,该案能否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是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依大陆《刑法》规定,已满12岁、不满14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

新京报引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岁降低到12岁,并附加程序性限定条件——只有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案件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经过审判定罪量刑。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当于未成年人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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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闻来源 河北3初中生冷血残杀同学被刑拘 都是留守儿童 台湾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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