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湾人均消费26.6万元新台币

行政院主计总处最新统计显示,2018年全台平均每户家庭消费支出81.1万元(新台币,下同),折算平均每人消费26.6万元,较2017年增长0.6%。

主计总处日前公布统计显示,去年台湾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为103.6万元,较2017年增加17363元。

统计还显示,去年台湾家庭中,彩色电视机、行动电话及冷暖气机普及率较高,分别达98.8%、95.2%和94.1%;除湿机和数位相机普及率则相对较低,分别为37 %和19.5%。

与2008年相比,普及率提高最明显的为使用电脑或其他设备连网,其比例增加了23.1个百分点。数位相机普及率则大幅缩减29个百分点。此外,电话机、家庭电脑普及率分别减少6.4及2.5个百分点。

主计总处称,观察长期趋势,人均消费年增率大致与可支配所得中位数年增率走势相近。但从2000年以来,逐年增幅都低于5%。

该统计部门4日公布另一项统计显示,去年台湾人均保费支出15.6万元,同比增长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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