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勤总队:绝无隐匿飞安事件 周刊报导内容不实

昨(21)日有周刊报导,称空勤疑似隐匿飞安事件,对此,空勤总队严正驳斥,报导与事实不符,当时直升机训练时落地偏重,外观无明显损伤,并顺利返航,事后详细检查始发现损伤,停飞维修,一切依规定办理,依规定也无需通报运安会,周刊报导与事实严重不符。

空勤总队指出,NA-109直升机在去(108)年6月28日于桃园八德旧机场实施训练时,落地偏重,当时由机工长下机检查,飞机外观并未发现损坏,无异状,并飞航返回松山机场驻地。

返回驻地后,实施飞行后360度检查,始发现尾旋翼涵道内侧有长约15公分,宽1公分刮痕,即回报总队,由总队长下令该机停飞,并回报内政部及请原厂人员实施评估飞机实损,以保障飞行安全。

空勤总队指出,依据民用航空器及公务航空器重大飞航事故调查作业处理规则第5条规定,航空器实质损坏或充分理由认为该航空器遭受实质损坏,航空器所有人空勤总队才需通报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A-109直升机经检查飞机外观状况并未发现损坏无异状,所以无需通报,后续则依据空勤总队飞地安事件处理手册办理,一切符合规定。

经原厂空巴公司勘估该机实际损伤,主结构经检查无损伤,仅需维修尾旋翼涵道等,经费估约新台币900万元。

空勤总队强调,总队长井延渊任职航空部队期间治军严谨,尤重飞地安全及纪律,本案机长事后随即遭解除AS-365 N3检定机师及飞航教师资格,108年考绩评列乙等,行政惩处则依飞机鉴定结果再议。且总队长到职后鉴于陆续发生飞安事故,飞安组绩效不彰,遂调整飞安组长职务,并加强要求各项飞地安全作为,以确保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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