遶境队伍燃放炮竹违规行为 警当场开单并于蒐证后移请消防局、环保局裁处

【记者戴金倪报导】

有关12月18日13时至22时本辖某宫庙遶境活动,遶境队伍约于18时许行经苓雅区苓南前路与海边路口时,堆放大量炮竹燃放之违规行为一节,本分局执勤员警见状当场上前予以制止,并即时向庙方沟通约制,庙方随即配合警方约制,后续另一货车上所载运之烟火炮竹,遂立即停止燃放。本分局当场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第1项第9款举发共计3件(处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后续另将蒐证影像提供消防局、环保局各依业管法规裁处。

苓雅分局呼吁民众参与民俗节庆遶境活动务必约束自律并遵守相关法令,共同守护优质宗教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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