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获偷衣贼ㄧ听理由也傻眼

(记者李丽华\高雄报导)警方获报店家所贩售的服饰遭窃,经调阅监视器掌握犯嫌身分,通知其到案说明,犯嫌竟称因为衣服太漂亮而行窃,警方询后依窃盗罪送办。

凤山分局凤岗派出所于2月8日14时许接获报案,中山路一间服饰店店员许女发现展示衣架上空荡荡的,原本吊挂展示贩售的服饰不见遭窃,损失价值约新台币990元。

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2月7日19时许一名女子在店内衣架前佯装挑选服饰,并观察现场周遭,随后衣架上的衣服挂在手上,趁店员不注意时快步离去。警方锁定犯嫌特征,于2月9日循线通知50岁苏女到案说明。

警讯时苏女称自己当时经过服饰店,看见吊挂的衣服很漂亮,才窃取衣服拿走,警方查扣遭苏女窃得的服饰一套,完整归还被害店家,店家也无奈表示「漂亮错了吗?」询后将其依窃盗罪嫌移送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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